終於 我的iPod Shiffle來了512MB的版本我終於趕上apple的時尚浪潮了不過我要把他賣掉了 喔耶~時尚一下就好 只在乎曾經擁有以後我也可以跟人家講 "iPod? 喔~ 我以前也有啊~ 退流行 賣掉了"晉升時尚族的一大步重點是擁有過
你是說 你剛到手 就馬上要把他賣掉嗎?
那為什麼還要曾經擁有阿???
那為什麼還要天常地久阿?<br /> 那為什麼還要買電池阿?
因為他是彩雷的贈品<br /> 可是我根本不想要<br /> 就這麼簡單
我以前去LV旗艦店摸過包包說...
花花:我以前去旗津摸過旗艦說...
哇 沒想到大家都是時尚達人耶